法律咨询-房地产法-租赁合同-租赁物的归还与返还-租赁物的返还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房地产法中,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某一不动产的使用权交给承租人,而承租人则支付相应的租金的合同关系。租赁合同的签订对租赁物的归还与返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租赁物的归还包括将不动产和相关设施恢复至原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前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以保证租赁物的完好性。
租赁物的返还义务包括将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方式可以是交付给出租人,或者按照出租人的指示交付给指定的第三人。返还的条件包括租赁物的完好性、数量和质量等。如果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者丧失,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对租赁物进行检查,以确认租赁物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出租人发现租赁物有损坏或者丧失的情况,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的归还与返还是一项重要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返还租赁物,保证租赁物的完好性和数量。出租人有权对租赁物进行检查,确保租赁物的完好无损。